自家果园种植地瓜违法吗,自家果园种植地瓜违法吗怎么处理
在非洲猪瘟出现的省份,农民自家无证卖猪肉是否该禁止?
在非洲猪瘟出现的省份,农民无证卖猪肉应不应该禁止?
个人认为无证经营肯定是不被允许的。尤其是在非洲猪瘟严格把控的今天,无证卖猪肉?生猪的来源?生猪是不是健康猪?
现在生猪都必须有相关部门开的检疫证,生猪才能够流通。你可以想想一下,村里面有这么一个商户无证卖猪肉,自己屠宰,自己在家销售。谁能保证这猪肉是不是健康的?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。
个人认为无论是不是非洲猪瘟的省份,都一样应该被禁止的。
多谢邀请!全国禁止私屠乱宰生猪多年了,平时农村没有私屠乱宰现象。在非洲猪瘟疫情出现的省份,目前农村农业部11月份再次出台了防治非洲猪瘟疫情“八项禁令”,禁止调运生猪,农民自家无证屠宰、没有通过检验检疫猪肉禁止上市销售。
时至年底,农村都有“杀年猪”的习俗,腌制腊肉,对于自家屠宰,自家食用的屠宰生猪,动物检疫部门不会禁止的,但不能销售。如果销售必须取得证照、必须通过检验检疫,盖上证章才能销售。尽管如此,我们当地每年“杀年猪”农民把多余部分猪肉卖给当地村民,现在农民养猪的非常少,一个村,也就一两户人家养猪,而且都是自家过年宰杀食用。
农民自家养殖的猪,饲养周期长,都在一年以上,是吃“百样草”长大的,没有抗生素,口感、品质都好,深得农民认可。宰杀年猪,人们自发排队等候购买,不用农民上门推销。过年“杀年猪”的习俗,是年味,禁是禁不了的,也不可能禁,管理部门大多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的,怎么禁?!
去年,我们当地一农民,春节前屠宰年猪,被村委会举报了,工商、检疫部门上门后,农户辨称,自家过年吃的,不卖,工商、检疫部门没办法,只得默许了农民屠宰行为。
谢邀,首先要明确一点就是无证买肉本来就是违法行为,至于为什么不能卖国家有着很明确的条文:非法经营罪,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,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,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因此,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,通常情况下只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由工商部门给予罚款等处罚;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,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那么法律角度上来说本来就不让买的,我们再从道德上说!卖给猪贩子卖不出价钱,而且还不让往外省流通,毕竟现在国家严格控制,在运输上也下了很大力度!那么农户的猪该怎么办呢?
我们农户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猪在存活时期就好好养殖,如果真的出现非自然死亡现象,就要赶紧上报有关部门,毕竟所在的区域是非洲猪瘟横行区!
那么到底应不应该禁止呢?小编认为应该禁止,为什么呢?原因有以下几点!
第一:国家命令禁止的东西,如果不禁止不足以彰显我国的法律制度!
第二:不管是生猪或者是病死猪,我们都不知道它对我们是否存在着***的危害!检疫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,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养殖户的负责!
第三:非洲猪瘟虽然不传染人!但是很有可能随着人体的排泄物被带到下一个地方!所以禁止也是为了管控!
谢谢微尘微视界的邀请!
农村自家养的猪,与非洲猪瘟没有一点关系的,所以,农民自家无证卖的猪肉,你也别去禁止,实话实说,因为你即使想禁止也是禁止不了的,如果农村的卫生防疫部门想禁止农民卖猪肉的话,还不如多做点实际的工作,帮助农民兄弟们做好疫情的预防和检测工作!
非洲猪瘟病是个急性,烈性,热性的猪的传染病,得了非洲猪瘟病的猪,不会幸免与死的,得了就得死,而农民家自己养的猪很难与非洲猪瘟病挂上沟,联系得上,没有非洲猪瘟疫源的传播渠道,所以,农民自家养的猪也就不会传染上非洲猪瘟病的!
在东北的农村,在过一段时间里,有年猪的就该杀年猪了,由于现在农村买猪肉也很方便了,所以即使杀了年猪,那个猪肉也不能都留着自己用的,会留一大部分自己用的,其余的当然也就拿到外面去卖了,所以,对于自家的猪肉拿到市场卖是不应该被禁止的,前面说过,如果对农民自家的猪肉有怀疑的话,农村的卫生防疫部门就应当提前预防和检验的!
农民养猪也不容易,也别去给农民添麻烦,而是应该给农民创造点条件的,帮助农民办点实事,对于非洲猪温出现的省份,还是要以预防卫主的,即使有疫情也可能发生在大的养猪场,对于远离城市,也没吃过城市酒店泔水的猪,也不会传染上非洲猪瘟的!
所以对农民自己家养的猪,对于农民自己养的猪卖的猪肉,可以预防,可以检测,而不要去禁止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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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邀请!在回答您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首先要来看看国家对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。***院颂布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法规,其中第二条规定: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未经定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。法规中也详细说明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,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,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宜制定。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规定,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,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,没收生猪、生猪产品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,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,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这些法律规定说明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以私屠乱宰、私自销售的。何况现在疫区是在非洲猪瘟的严格管控期,对生猪屠宰流通都有严格的规定。虽说我国广大农村都有自家养猪过年宰杀的习俗,农家自养的猪是用粮食或野菜之类喂养的,抗病能力和肉质都是不错的,而且农村腊月杀年猪这个习俗也是流传几千年的,所以农家自宰自食猪肉是可以的,只要不拿去市面销售,左邻右舍的买一点也是无可厚非的,不能算违法的行为。
但问题是在非洲猪瘟疫情没有撤消之前,各疫情地区的养猪企业或个人都要遵守疫情管控政策,积极配合地方做好瘟疫预防、调控管理措施,争取让所有人早日吃上安全的放心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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